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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威海红帆·益心向党” 社会组织公益实践项目征集的通知

时间:2023-07-05 14:32:43 浏览:1301

各市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提升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能力,现决定开展2023年“威海红帆·益心向党”社会组织公益实践活动项目征集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与培育发展深度融合,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文明单位创建,持续培育一批创新性、实效性、推广性兼具的社会组织公益实践品牌项目,厚植“威海红帆” 社会组织党建品牌,赋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26,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主体及要求

在威海市级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备开展项目服务的能力和条件具有项目实施必需的设施设备等;

(四)具有开展项目所需的人员队伍,且具有较好的执行能力;

(五)具有相应配套资金,能够自行承担项目部分费用和财务人员薪酬等相关费用;

具有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无不良记录;

(七)主动按时参加年报,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三、优先支持原则

(一)设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

(二)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三)服务地域在农村的项目;

(四)上年度执行成效突出的项目;

(五)近两年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社会组织(六)自筹资金(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项目总资金

比例较高的项目。

(七)注度高、受益面广的项目,提交项目需求调研报告(附件1),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或镇街、社区支持实施,且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

四、项目资助类型及标准

本年度计划立项20项目,每个项目资助标准为26万元。根据历年公益创投评估情况,今年确定未参加过我局往年公益创投的社会组织申报金额最高为2万元,往年参加一次的申报金额不超过3万元,参加两次的申报金额不超过4万元。公益创投项目要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申报金额,不得虚高申报。

(一)社会工作服务类(A类):资助以城乡特殊和困难群体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困难救助、行为矫正、矛盾调处、人文关怀、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专业服务项目。

(二)志愿服务类(B类):资助除社工机构外的社会组织,依托各自专业优势和技能提供志愿服务的项目。

五、项目资助范围

项目设计应以党建为引领,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人才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服务优势、纽带优势,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一)社会帮扶。实施多元社会救助慈善帮扶行动。支持社会组织针对低保、特困、孤困、留守、优抚、残疾等特殊群体,在物资帮扶、心理疏导、情感慰藉、环境改善社会融入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开展类别化、差异化帮扶志愿活动,帮助解决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二)基层治理。实施邻里守望关爱行动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开展邻里互助、法律援助、疾病预防、社区矫正、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平安创建等有利于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服务项目;提供风险防范、防灾救援、应急处置、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等专业服务;协助培养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助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居民以社会组织形式参与社区建设,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

(三)乡村振兴。实施社会组织进镇到村支持行动。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振兴、科技助农、文化体育、环保生态、卫生健康、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移风易俗、社会帮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或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参与消费帮扶,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产业持续发展。发挥专业优势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四)创业就业。实施创业就业促进行动支持各类专业社团、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就业岗位发动会员单位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信息,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通过设置见习岗位和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等,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就业。

  (五)经济发展。实施营商环境助力行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企沟通联络,助力双招双引搭建行业发展平台,及时将国家和省市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信息传达到广大会员和行业领域中,帮助会员企业特别是经营困难会员企业争取各类帮扶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充分发挥在链接产业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等方面的能动作用,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促进企业之间供需对接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加强行业自律,调解矛盾纠纷构建诚信体系营造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良好行业生态推动经济发展。

、项目申报要求

1.每家社会组织最多申报2个项目,其中至少一个是社会工作服务类(A)。

2.申报项目已被其他部门予以资金支持或购买服务的,不得申报。

3.上年度项目执行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擅自变更服务内容等违规问题的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项目立项标准

本年度项目申报资金原则不予调整,项目评审综合考虑目标定位的必要性、服务理念的创新性、项目策划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资金支出合理性实施措施的专业性、项目产出的成效性,择优录取。对意义突出确有必要支持且资助金额经评审调整的项目,我局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通知申报单位,协调不一致的,由评审成绩靠前的项目按顺序递补。

、项目申报

项目执行周期为8个月,自20239月份至20245月底。

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威海红帆·益心向党社会组织公益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评审及立项

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及项目进行审核。8月份组织专家围绕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自筹资金的配套等方面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及立项金额将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民政局批准立项,确定项目资金,组织项目实施方根据评审意见进行项目优化调整,签订项目协议;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取消资助资格。

、项目资金拨付及管理

项目资金要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所需,参照《2023年“威海红帆·益心向党”社会组织公益实践项目财务管理指引》执行。项目资金分次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70%,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获得通过且项目执行完成50%后,拨付剩余30%的资金终期结项评估后,项目资金有剩余的,将予以收回;未按照项目约定实施的,将追缴已拨付资金;不符合项目支出的费用,不予认定。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项目资金要全部用于开展经立项的服务活动,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对违反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项目要求

立项单位应当于20239月份开始项目执行,我局将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并进行宣传推广,还将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指导。20241月底,立项单位应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的50%,并向我局报送中期评估报告,20245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向我局报送项目执行总结评估报告,我局组织对项目资金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终期审计和结项评估。

其他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重复接受政府资金资助,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前或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调整的,须报经市民政局批准。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评审、相关表彰奖励推荐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谷文君、孔非

联系电话:5895609

电子邮箱:mz_sgj@wh.shandong.cn。


附件1 2023年“威海红帆·益心向党”社会组织公益实践项目需求调研报告.doc

附件2 2023年“威海红帆·益心向党”社会组织公益实践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