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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时间:2015-05-08 11:06:53 浏览:3105

按照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将章程草案事先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征求意见;②社会团体依规定的程序通过修改后的章程;③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④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①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②审批。予以核准的,归档;不予核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